公共健身器材“小设施”关乎群众健康“大民生”。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人越来越多,室外公共健身器材作为全民健身运动的硬件设施,配建在各大社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然而,海南省澄迈县辖区内多处公共健身器材由于常年风吹日晒,且使用频繁,部分器材出现了“带病”工作的“亚健康”状态,外部油漆脱落、多处腐蚀生锈,零配件缺失、损坏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
为保障群众健身安全,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配建的室外公共健身器材使用管护情况进行深入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澄迈县辖区内多处公共场所的健身器材出现了零部件缺失、老化锈蚀、变形松动等不同程度的损坏,有的健身器材“身份”信息不全,未标识安装日期或安全使用年限,还有部分健身器材存在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却仍然“带伤超期服役”及长期闲置等情形,对使用健身器材的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和儿童等群体而言,易造成人身伤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公共健身器材“带伤超期服役”,检察建议助推其“安全上岗”。为改变室外公共健身器材有人建设、无人管护的窘境,确保群众健身安全,在经过前期大量走访排查、收集线索、调查取证、固定线索证据后,澄迈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书提出,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日常安全管理职责,及时对公共健身器材进行维护检查,对已经损坏并存在安全隐患的健身设施予以拆除、更换,对闲置健身器材进行整改,定期对受损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健全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制度和办法,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使用安全。
检察建议制发后得到了积极反馈,澄迈县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公共健身器材进行了更换、维修和拆除,同时表示后续将定期对公共健身器材进行检查,及时维修、更换损坏的健身器材,确保健身器材不再沦为“伤身器材”。截至目前,辖区内存在问题的公共健身器材已全部得到修理、更换。
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让群众健身安全无忧。下一步,澄迈县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继续加大对公共体育设施维护的监督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切实守护好公共健身器材安全,为人民群众安全锻炼、快乐健身保驾护航。同时,持续关注公共利益受损相关线索,凝聚合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共健身器材“安全上岗”,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守护群众美好生活。